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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2-04-24信息来源:发展部

近日,由我院政策规划中心和北部项目部联合编制完成的《城阳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(2022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城阳标准》)被城阳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,这是继《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(2021年版)》发布以来,全省第一个区县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清单,在全省乃至全国区县级层面起到了较好的引领示范作用。


《城阳标准》涵盖幼有善育、学有优教、劳有应得、病有良医、老有颐养、住有宜居、弱有众扶“七有”,以及拥军优属服务、文体服务保障、公共安全保障“三保障”共10个领域、23个大类、112项具体服务,涉及牵头负责单位17家,每项服务均明确了服务对象、服务内容、服务标准、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单位。

城阳区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地区。本次由我院编制的《城阳标准》在全面贯彻国家、省市标准的同时,充分融入城阳区亮点公共服务经验,服务事项数量和标准均全面领先国家、省市清单,较国家、山东省、青岛市分别增加35项、28项、20项服务,服务事项重点聚焦教育医疗、社会救助等民难民忧民需领域,形成了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基本公共服务“城阳经验”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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